關於我們


簡介

成立緣由

東吳大學(以下簡稱「本校」)從既有之國際與兩岸交流基礎出發,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,放眼前瞻世界,整合培育跨界與跨域華商研究人才與華商企業(家),根據本校教學研究中心設置與考核辦法之規定,設立「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」(以下簡稱「本中心」)。 本中心為一校級跨學科研究機構,將為國內外的有關行政部門、學者、學生、企業家、個人創業者等,提供多方交流平台。從華商探索與實踐的真實案例中探索華商企業的核心經營思想,推動具有華商特色的原創性的經濟學與管理學研究成果。華商必將與全球經濟發展一起向前疾速奔馳,共創華人契機。

成立宗旨

百年以來,華商行遍天下,在全球各地不斷探索商業發展契機,進行區域,乃至全球佈局。華商回顧過去,展望未來,應如何在全球政經局勢的劇烈變動和經濟模式的改造升級中,找出獨特的生存之道,乃重大命題。 臺灣為華人社會的主要組成部分,卻對全球華商的百年歷史文化、運作企業模式、政商關係經營、商業發展契機、糾紛解決特色等,缺乏整體性的認識,此一複合領域,具有重大的學術與實務價值,臺灣社會不管是政治、經濟、法律、商業、實務界等,均急需補全的此一複合領域的整合研究與服務產出。 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,擬在學校的大力支持下,與國內外有關行政部門、企業界、個人創業者,進行緊密合作;整合政、學、產各方資源,為不斷提升華商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與競爭力,提供精準的智庫、學術、教學、人才培育、產業需求等優質服務。

研究與工作內容

營商環境研究

  • 東亞華商研究
  • 北美華商研究
  • 歐洲華商研究
  • 非洲華商研究 從華商的經商、創業等角度,分階段進行各區營商環境之法律、爭端解決方式、政府效能與政策、物流、基礎建設、商業習慣等一系列調查研究;發表年度《華商營商環境報告》。

華商歷史文化研究

  • 華商歷史研究
  • 華人華僑口述商業史

華商公益慈善研究

  • 華商慈善事業 聯絡各地具有公益心的華商,協助推動宣傳、服務等工作,打造全球華商家園平台。

華商研究成果轉化

  • 華商研究藍皮書
  • 華商成功模式案例
  • 華商創業模式案例 論文、製作視頻、出版圖書、召開研討會。

學術交流

  • 國際合作
  • 兩岸四地合作 與各地區有關研究機構建立緊密關係,共同探索華商研究。

服務政府與社會需求

  • 市場導向
  • 政策導向 針對華商全球佈局、華商經濟圈、全球產業發展等議題合作研究,舉辦實務與研究成果座談及研討會等,透過議題聚焦,引導發展城市核心產業,形塑企業成為具代表性的世界品牌。
  1. 提供政府決策諮詢
  2. 接受政府與私人企業的委託研究

客製化精準教學與人才培育

  • 客製化教學
  • 學生第二專長
  • 商業市場需求 以華商創業為主題,結合各專業學科與企業(不限於校內、國內)高級人力與資源:
  1. 為在學研究生、大學部學生(不限於校內、國內)開設通識與第二專長課程。
  2. 為有營商需要之受眾,結合本校推廣部開設總裁班、企業南向班、企業西進班、企業歐美班、個人南向創業班…,等通識與客製化課程,平台授課之專家學者,得廣邀各界將錄製好的課程放入雲端供師生與僑商使用。

經費來源

本研究中心經費來源,將爭取政府機關、企業或華商委託研究經費。同時,本中心錄製華商課程開放各界付費使用,將有助於本中心財源收入。

預期成果

本中心藉著華商研究,課程開設凝聚本校校友在全球經濟、文化橫向、縱向聯結推向本校商貿、科技與人文歷史的全球化。

中心成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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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保城

中心主任

東吳大學副校長,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,綜理本中心事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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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坤璋

規劃決策委員

東吳大學會計學系教授兼主任,規劃中心各項任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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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瑞健

秘書

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,辦理中心各項庶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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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政諭

規劃決策委員

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,規劃中心各項任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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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祖壇

規劃決策委員

東吳大學商學院院長,東吳大學經濟學系教授,規劃中心各項任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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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金祥

規劃決策委員

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,規劃中心各項任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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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富盛

規劃決策委員

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,規劃中心各項任務


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組織章程

109年6月19日校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

東吳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從已奠定的國際與兩岸交流深厚基礎出發,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,放眼前瞻世界,整合培育跨界與跨域世界華商研究人才,特依本校教學研究中心設置與考核辦法之規定設立「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
第二條

本中心之任務為:

  1. 全球華商營商環境研究。
  2. 接受政府、企業、個人之委託,研擬華商營商環境之因應策略。
  3. 全球華商歷史文化研究。
  4. 全球華商公益事業研究。
  5. 設計並錄製有關全球華商之營商環境、歷史文化等線上線下課程。
  6. 配合本校各院系所規劃開設華商研究之跨領域相關課程,建立雲端中心,聚合名師開設線上課程。
  7. 推動其他與全球華商研究有關之事務。

第三條

本中心依任務之需要得置若干組,設組長若干人。

第四條

本中心設規劃決策委員會,委員會成員共九人,其中主任、執行長為當然委員,委員會負責規劃中心之研究發展方向,並審理新進人員聘任案及本章程之修訂。第一屆規劃決策委員會,由本中心籌備小組成員擔任,經中心主任推薦聘任,任期三年。自第二屆起,各屆規劃決策委員會,由學校或本中心推薦組成之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

第五條

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、規劃、推動本中心業務;中心主任由規劃決策委員會成員互推之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

第六條

本中心置執行長一人,協助規劃並執行本中心業務;中心執行長由主任提名規劃決策委員會中成員任之。

第七條

本中心得設諮詢委員若干名,其人選由主任擬定推薦名單,經規劃決策委員會同意後聘任之,聘期為一至三年。

第八條

凡認同本會中心宗旨,並有意從事全球華商研究之國內外專家學者,經規劃決策委員會委員一至三人推薦,得聘為本中心研究人員。

第九條

本中心置秘書一至二人,協助主任與執行長處理本中心業務,推動本中心工作。

第十條

本中心每年應公開辦理成果發表或相關研討會。本中心於每學年度結束前,應向校務發展委員會提出成果報告及下年度活動計劃書。

第十一條

本組織章程經本中心規劃決策委員會通過後,報請校長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